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大伟带队来绥化市对公路养护体制和治超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09-09-21 访问次数:
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大伟带队来绥化市对公路养护体制和治超工作进行调研
9月7日至9月11日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大伟,地方道路处处长李君,财审处处长吕向纯,教育处处长毕百良,地方道路处副处长、农村公路建设绥化推进组组长陈国栋以及有关科长一行10人,利用五天时间,先后深入到绥化市的10个县(市)区,对公路养护体制和治超工作进行调研。
对这次调研活动,绥化市及所属的1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及交通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陪同、亲自汇报,并就公路养护体制问题、治超工作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座谈和讨论。针对各个县(市)区的具体情况,调研组的各位处长,都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地方道路处处长李君,认真解释省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每个县(市)区的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帮助权衡利弊,精细算帐,指导基层干部理解省里的改革思路,吃透上级文件精神。
赵大伟副局长代表调研组讲了原则性意见。关于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赵大伟说,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责任主体将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分开,国省干线公路省管,农村公路县管。以国省干线公路100公里为标准,100公里以上, 设两个管理机构即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站和农村公路管理站;100公里以下,合并为一个管理机构。关于治超工作,赵大伟说,省政府7月7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绥化市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治超工作方案。有的还制定了农村公路治超标准。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赵大伟强调,治超工作要以保护路为主,不能以创收为目的,要坚持卸载,不能一罚了之。治超检测站要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要隶属于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的治超工作以及路政管理,省里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见。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超计划的问题,赵大伟说,有些县市提出在农村公路规划数据库之外,超计划建设了一些乡村路,要求扩库和补充计划,调研组要将这个情况带回去,向厅党组和国家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部门汇报协调,努力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关于二级路收费站撤销和燃油税改革人员安排问题,赵大伟说,燃油税改革后,原地方养路费人员和二级路收费人员要安排到农村公路养护单位。
调研组最后征求了市交通局的意见。市交通局副局长崔景芳代表市交通局发言。崔景芳说,绥化市目前的现状,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要比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相对好办一些。一是国省干线公路管理机构不统一。主要表现是一县多站。肇东、安达、明水、海伦、北林是3家分割各管一段,青冈、兰西是2家分割各管一段,庆安、明水是省里一家直管。二是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基本成型。主要表现是国家和省都有明确说法,市政府也有具体实施意见,所属各县市区出台了具体操作方案,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明确,养护技术业务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三是治超工作逐步规范化。建立了9个固定检测站,治超人员121 人,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形成,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工作方案,各个部门按照分工正在抓落实。崔景芳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改革中,除了按照责任主体改革现有体制外,还要坚持立足全省公路行业大局的原则,还要坚持尊重历史事实的原则,还要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还要坚持依靠地方的原则,还要坚持强化地市职能的原则。二是整合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机构。变多加管为一家管,统筹考虑省直机构、县市区机构、地市机构的设置问题,上下要同步改,不能只改下不改上,处理好“收”和“放”的关系。对历史形成的我市所属的绥庆养路段、青冈公路站等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机构纳入统筹考虑之中。三是省对农村公路实行“两保障一支持”。两保障:保障省交通投入的养护资金足额到位,保障省财政投入的养护资金足额到位。一支持:技术业务支持。省里重点放在对县市区“两保障一支持”上,其他事情交给地方,按照责任主体的要求去办。
绥化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市交通局局长李淑珍参加了接待。
绥化市交通局副局长崔景芳、市公路处处长杨俊国、副处长赵广山、董树耀等5人,始终陪同进行调研。